宝兴县筑牢基层堡垒,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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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宝兴县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,不断充实队伍力量,筑牢基层堡垒,壮大乡村“两级”队伍,为林草政策落地落实夯实基础。
一是增配乡(镇)林业工作人员。宝兴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,于2023年全面恢复设置乡(镇)基层林业工作站,全面设立乡(镇)、村两级机构,配置21名乡(镇)级林长、35名村级林长,实施网格化管理。为进一步发挥好基层林业站在政策宣传、资源管护、林政执法、组织生产、做好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作用,宝兴县进一步优化基层林业队伍,于今年7月,落实经费40万元,为7个乡(镇)林业站各增配生态管护员1名,协助乡(镇)林业站开展林业相关工作。
二是对涉及村实施生态管护补助。为深入实施林长制,畅通“县、乡、村”三级管理体系,打通林业工作“最后1公里”。宝兴县落实经费60万元,用于村级实施生态管护补助。按照涉及村对应林地面积,划分三个档次,由涉及村负责组织村级生态管护员、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要求和标准完成自然资源管护、巡护,完成社区人为活动监测,开展林业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。
宝兴县加大林业基层建设资金投入,注重人才队伍建设,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林业工作效率提供保障,有效提升生态管护能力,纵深推进林长制工作从“有名、有实”向“有为、有效”转变。